出口退(免)稅備案
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首次向稅務機關申報出口退(免)太倉代理記賬小編建議應該立即應向主管稅務機
關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
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備案登記的內容發生變更的,須自變更之日起 30 日內
辦理備案變更,需注銷稅務登記或撤回備案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撤回出
口退(免)稅備案手續。
委托代辦退稅的生產企業辦理撤回出口退(免)稅備案事項的,應按規定先
辦理撤回委托代辦退稅備案事項。
【報送資料】
序號 材料名稱 數量 備注
1 《出口退(免)稅備案表》及電子數據 1 份
備案表中的“退稅開戶銀
行賬戶”須從稅務登記的
銀行賬號中選擇一個填
報。
以下為條件報送資料已辦理對外貿易經營
者備案登記且從事出
口貨物勞務的對外貿
易經營者還需報送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
蓋備案登記專用章)
1 份
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
(未辦理備案登記的
發生委托出口業務的
生產企業和橫琴、平潭
區內水電氣企業除外)
的還需報送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注
冊登記證書》
1 份
橫琴、平潭之外的外商
投資企業還需報送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
準證書》
1 份
未辦理備案登記發生
委托出口業務的生產
企業還需報送
委托代理出口協議 1 份
從事國際水路運輸的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
務提供者還需報送
《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
件
1 份
從事國際航空運輸的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
務提供者還需報送
經營范圍包括“國際航空客貨郵運
輸業務”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
營許可證》復印件或經營范圍包括
“公務飛行”的《通用航空經營許
可證》復印件
1 份
從事國際公路運輸的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
務提供者還需報送
經營范圍包括“國際運輸”的《道
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和《國
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復印件
1 份
從事國際鐵路運輸的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
務提供者還需報送
經營范圍包括“許可經營項目:鐵
路客貨運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
照》或其他具有提供鐵路客貨運輸
服務資質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1 份
從事航天運輸的增值
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
供者還需報送
經營范圍包括“商業衛星發射服務”
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具
有提供商業衛星發射服務資質的證
明材料復印件
1 份以公路運輸方式提供
內地往返香港、澳門的
交通運輸服務的還需
報送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持《道
路運輸證》的直通港澳運輸車輛的
物權證明復印件
1 份
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
內地往返香港、澳門交
通運輸服務的還需報
送
獲得港澳線路運營許可船舶的物權
證明復印件
1 份
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
大陸往返臺灣交通運
輸服務的還需報送
《臺灣海峽兩岸間水路運輸許可
證》及持《臺灣海峽兩岸間船舶營
運證》船舶的物權證明復印件
1 份
以航空運輸方式提供
港澳臺運輸服務的還
需報送
經營范圍包括“國際、國內(含港
澳)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的《公
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或者
經營范圍包括“公務飛行”的《通
用航空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1 份
以鐵路運輸方式提供
內地往返香港的交通
運輸服務的還需報送
經營范圍包括“許可經營項目:鐵
路客貨運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
照》或其他具有提供鐵路客貨運輸
服務資質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1 份
采用程租、期租和濕租
方式租賃交通運輸工
具用于國際運輸服務
和港澳臺運輸服務的
企業還需報送
程租、期租和濕租合同或協議原件
及復印件
1 份
提供軟件服務、電路涉
及及測試服務、信息系
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
服務,以及離岸服務外
包業務的
合同已在商務部“服務外包及軟件
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登記并審核
通過,由該系統出具的證明文件。
提供廣播影視節目(作
品)的制作和發行服務
的
合同已在商務部“文化貿易管理系
統”中登記并審核通過,由該系統
出具的證明文件。
提供電影、電視劇的制
作服務的
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在有效期內的
影視制作許可證明
提供電影、電視劇的發
行服務的
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在有效期內的
發行版權證明、發行許可證明對外研發服務、設計服
務、技術轉讓服務的
《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原件及復
印件
1 份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
務提供者出口貨物勞
務,且未辦理過出口退
(免)稅備案的還需報
送
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易
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和《中華人民
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
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1 份
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
(免)稅代理機構辦理
出口退稅備案的
與省稅務局簽訂的服務協議 1 份
辦理出口退(免)稅變
更時,根據變更內容、
項目不同還需報送
有關變更項目的批準文件、證明材
料復印件
1 份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應報送增
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變更項目對應
的資料
1 份
《出口退(免)稅備案變更表》
辦理撤回出口退(免)
稅備案時應報送
《出口退(免)稅備案撤回申請表》 1 份
《企業撤回出口退(免)稅備案未
結清退(免)稅確認書》
1 份
辦理撤回出口退(免)
稅備案時屬于合并、分
立、改制重組的申請企
業應報送
合并、分立、改制重組企業決議,
合并、分立、改制重組企業章程及
相關部門批件,承繼撤回備案企業
權利和義務的企業在撤回備案企業
所在地的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
1 份
【辦理渠道】
1.辦稅服務廳(場所)。
2.電子稅務局、移動終端、自助辦稅終端。
具體渠道由省稅務機關確認。【辦理時限】
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稅務機關受理后即時辦結。
【辦理結果】
(1)對于符合規定當場辦結的備案事項,稅務機關將備案電子數據反饋給
企業。
(2)對不符合規范條件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稅務事項通知書》。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 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
關跑一次。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在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時,同時可以申請辦理無紙化
申報。
3.退稅代理機構首次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境外旅客離境退稅結算時,應向
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4.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申請變更時,按規定需要結清退(免)稅款的,應
結清退(免)稅款后辦理變更。涉及應結清稅款但未結清稅款的備案變更屬于非
即辦事項。
5.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申請撤回出口退(免)稅備案時,應按規定結清退
(免)稅款,未結清稅款的備案撤回屬于非即辦事項。6.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在申請撤回備案時,如向主管稅務機關聲明放棄未
申報或已申報但尚未辦理的出口退(免)稅并按規定申報免稅的,視同已結清出
口(免)退稅稅款。
7.辦稅服務廳地址、電子稅務局網址,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或撥打
12366 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
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
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3 年第 12 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
辦法(暫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4 年第 11 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橫琴、平潭開發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管
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4 年第 70 號)
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退(免)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公告 2015 年第 29 號)
6.《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
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5 年第 41 號)
7.《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有關管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5 年第 56 號)8.《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
的補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5 年第 88 號)
9.《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出口退(免)稅事中事后管理有關問題
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 年第 1 號)
10.《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完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辦理出口貨物退(免)
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7 年第 35 號)
1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退(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
總局公告 2018 年第 16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