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全省環保系統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和全省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依法依規監管、有力有效服務”的方針,圍繞改善環境質量和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依法嚴厲查處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上級領導關注的典型違法案件,全省環境執法監管水平進一步得到提升,昆山環評小編整理現公布一批重大環境違法案件,接受社會監督。
一、江蘇仁信作物保護技術有限公司超標排污案
5月29日,南京市環保局組織對江蘇仁信作物保護技術有限公司廢氣排放口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合成車間廢氣(FQ-1)排放口8次監測值在345—1420毫克/立方米之間,均超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6月12日,南京市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仁信公司立即停止違法排污行為。8月10日,南京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廢氣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39.9萬元。
二、南京江橋建材實業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5月1日,南京市及棲霞區環保局對南京江橋建材實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雨水收集池內廢水和雨排口pH值均為12.16;廠房北側有一暗管直通廠外東南角無防滲措施的坑塘,暗管下方積水pH值12.11。5月4日,棲霞區環保局下達查封決定,對其相關設施實施查封。10月8日,南京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雨排口超標排放和私設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共處罰款62萬元。
三、南京曙光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9月4日,南京市環保局對南京曙光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520車間廢氣堿洗塔堿液池內堿液嚴重不足,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10月31日,南京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32.5萬元。
四、無錫三開高純化工有限公司弄虛作假案
5月21日,無錫市環保局對無錫三開高純化工有限公司進行信訪調查,發現該企業擅自將二期項目產生的高濃度廢水稀釋后排放,污水處理站在線檢測儀采樣管中接入自來水,故意干擾在線儀檢測數據,涉嫌逃避監管違法排放污染物。5月22日,無錫市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10月8日,無錫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款85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五、無錫市生力紙業有限公司弄虛作假案
6月26日,無錫市錫山區環保局對無錫市生力紙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在設施排放口采樣點前摻入自來水,對污染物濃度進行稀釋,涉嫌逃避監管違法排放污染物。8月8日,錫山區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立即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90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六、惠山區堰橋迪強五金制品加工廠污染環境案
7月1日,無錫市惠山區環保局對惠山區堰橋迪強五金制品加工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廠未經環保審批,擅自生產鋁制散熱器,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監測結果顯示,車間東部雨水排口COD 854mg/L。8月6日,惠山區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9月11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共處罰款36.95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七、江蘇晟輝纖維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10月10日、10月29日,沛縣環保局對江蘇晟輝纖維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經環保審批,擅自從事棉紗紡織生產。12月18日,沛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完善環保手續,同時處罰款50萬元。
八、徐州中發水務投資有限公司按日計罰案
10月16日,睢寧縣環保局對徐州中發水務投資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總排口COD96.3mg/L(超標0.93倍)。10月19日,睢寧縣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10月22日,睢寧縣環保局后督察時發現該公司仍在超標排污,總排口COD120mg/L(超標1.40倍)。10月23日,睢寧縣環保局后督察時該公司已達標排放,總排口COD48.8mg/L。12月18日,睢寧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其廢水超標排放處罰款10萬元。12月26日,睢寧縣環保局下達處罰決定,對其10月20—22日廢水超標排放違法行為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共處罰款30萬元。
九、江蘇金美尚車業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6月9日,徐州市賈汪區環保局對江蘇金美尚車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經環保審批,擅自建成投產。7月5日,賈汪區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5萬元。
十、江蘇申特鋼鐵有限公司按日計罰案
4月23日,溧陽市環保局對江蘇申特鋼鐵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廠區南側礦粉、煤等原料露天堆場的北側及東側未建設防塵網;廠區北側脫硫渣、尾礦渣、水渣等露天堆場未配套建設防塵網及水噴淋設施。5月29日,溧陽市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立即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6月14日,溧陽環保局進行復查,發現該公司未按要求落實堆場揚塵控制措施。6月20日,溧陽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4月23日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5萬元。8月15日,溧陽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其5月30日起至6月14日期間的違法行為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共處罰款80萬元。
十一、常州雪絨花印染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4月19日,常州市環保局對常州雪絨花印染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后整理車間內的定型機生產線正在生產,但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未運行。4月27日,常州市環保局下達查封決定,對定型機等生產設備實施查封。8月27日,常州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處罰款35萬元,同時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十二、常州市潤鑫水泥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5月10日,常州市武進區環保局對常州市潤鑫水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收集熟料粉磨水泥加工項目場地沖洗廢水、車輛清洗廢水溢流排放進入太滆運河。監測結果顯示,廢水pH值11.42,呈堿性。5月13日,武進區環保局對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排污的違法行為,同時對其車輛沖洗設備電柜實施查封。6月10日,武進區環保局現場核查時發現該公司仍未整改到位,故依法延長查封期限。7月5日,武進區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上述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40萬元,同時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十三、太倉華業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弄虛作假案
6月27日,蘇州市環保局對太倉華業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6月26日該公司對車牌號蘇EMT966、蘇HN5735的柴油車進行環保檢測時,未按規范將采樣探頭插入受檢車輛排氣管中,檢測后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并收取檢測費。10月9日,蘇州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其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40萬元。
十四、蘇州東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區分公司污染環境案
6月28日,蘇州市虎丘區環保局對蘇州東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區分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配套污染防治設施未經驗收擅自投產,監測結果顯示,北側雨水排口廢水pH 9.29、COD2110mg/L,污水總排口廢水pH 10.10。8月2日,虎丘區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改正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合計罰款155萬元,并對相關責任人朱某罰款5萬元。
十五、和夏化學(太倉)有限公司私設暗管案
5月24日,太倉市環保局對和夏化學(太倉)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將高濃度生產廢水稀釋后排放,以規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后期調查中,太倉市環保局發現該公司自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間私設暗管將高濃度生產廢水直接排放至隨塘河,造成嚴重污染。8月13日,太倉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80萬元,同時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十六、江蘇海綸染整有限公司超標排污案
5月20日,南通市環境保護局對江蘇海綸染整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廢水總排口COD324mg/L(超標0.62倍)。6月1日,南通市環境保護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8月17日,南通市環境保護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限制生產30日,并處罰款60萬元。
十七、南通延發紡織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5月9日,南通市通州區環保局對南通延發紡織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建設廢水污染防治設施,印花廢水直接通過雨水管道外排興仁橫河。5月11日,通州區環保局后督察時發現,延發紡織印花廢水仍然未經處理直接外排,通州區環保局據此對該公司印花車間依法實施查封。9月17日,通州區環保局對該公司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30萬元,同時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十八、江蘇優特集體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6月29日,南通市港閘區環保局對江蘇優特集體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經環保審批,擅自從事體育器材生產,監測結果顯示,廠區東南側雨水井COD782mg/L,氨氮19.92mg/L。8月20日,港閘區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款81萬元,同時對法定代表人處罰款8萬元。
十九、連云港瑞鵬化工有限公司超標排污案
6月5日,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局對連云港瑞鵬化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廢水總排口總磷1830mg/L(超標227.75倍)、氨氮53.1mg/L(超標0.18倍)、COD545mg/L(超標0.09倍)。6月9日,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停產整治,改正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8月13日,連云港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其廢水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80萬元。
二十、江蘇金正陽礦業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5月31日,連云港市贛榆區環保局對江蘇金正陽礦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物料堆場露天堆放,場地未硬化,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監測結果顯示,總懸浮顆粒物6.141mg/m3(超標5.14倍)。7月13日,贛榆區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88萬元。
二十一、江蘇東海老淮豬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7月31日,東海縣環保局對江蘇東海老淮豬產業發展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建設配套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廢水直接外排。8月8日,東海縣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8月15日,東海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廢水未經處理外排等環境違法行為共處罰款40萬元,同時對責任人孟某處罰款5萬元。
二十二、海韻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4月11日,淮安市環保局對海韻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經環保審批,擅自從事建筑廢棄材料破碎,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產生的粉塵、噪聲及無組織揚塵污染嚴重。6月26日,淮安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立即停止建筑廢棄材料破碎,并處罰款30萬元。
二十三、淮安中科環保電力有限公司超標排污案
7月19日—8月16日,淮安工業園區管委會組織對淮安中科環保電力有限公司焚燒爐廢氣排口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3#焚燒爐廢氣5805.8mg/m3(超標57.06倍),NOX518.1mg/m3(超標0.73倍);2#CO 2048mg/m3(超標19.48倍);1#NOX390.6mg/m3(超標0.30倍)。10月20日,淮安市環保局下達責令限制生產決定,責令總焚燒量降低30%。11月9日,淮安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廢氣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30萬元。
二十四、盱眙盛源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5月11日,盱眙縣環保局對盱眙盛源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企業將生產廢水排放至廠區內無防滲措施的土坑。監測結果顯示,廢水pH值11.92,呈堿性。7月1日,盱眙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企業改正環境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0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二十五、建湖縣某金屬表面處理加工點污染環境案
6月7日,建湖縣環保局對某非法金屬制品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點現場檢查發現,該金屬制品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點未經環保審批,擅自投運,未建設配套污染防治設施,生產廢水未經處理外排。6月7日,建湖縣環保局對該加工點加熱爐等生產設施查封。7月5日,建湖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加工點停止生產,對其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30萬元。
二十六、阜寧金宋紡織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5月18日,阜寧縣環保局對阜寧金宋紡織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遮陽布及家紡項目未建設廢水預處理設施,項目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廢氣治理設施未運行。5月18日,阜寧縣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生產,改正環境違法行為。7月3日,阜寧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其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40萬元。
二十七、鹽城市恒宇工藝品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7月2日,鹽城市鹽都區環保局對鹽城市恒宇工藝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經環保審批,擅自從事木門制造,未配套建設有效的污染防治設施。7月20日,鹽都區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32萬元。
二十八、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南京輸油處儀征輸油站污染環境案
3月13日,儀征市環保局對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配套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保驗收,原油管道復線工程項目擅自投入生產。8月29日,儀征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限期完成整改,對未驗先投的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30萬元,同時對相關責任人司某某處罰款6萬元。
二十九、揚州維揚豆制食品有限公司超標排污案
6月13日,揚州市廣陵區環保局對揚州維揚豆制食品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部分生產廢水經雨排口外排,監測結果顯示,總排口廢水水樣COD3796mg/L、懸浮物2200mg/L,雨排口水樣COD788mg/L、懸浮物258mg/L。6月16日,廣陵區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和責令限制生產告知,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限制豆制品加工生產線生產。6月26日,廣陵區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款65萬元。
三十、寶應縣匯豐水務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6月6日,寶應縣環保局對寶應縣匯豐水務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廢水處理設施中,加藥箱箱無藥劑、消毒設施未運行、帶式壓濾機閑置。6月7日,寶應縣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8月20日,寶應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70萬元。
三十一、泰興市虹橋中劍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超標排污案
6月13日,泰興市環保局對泰興市虹橋中劍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總排口廢水COD80mg/L(超標0.60倍)、總氮40.1mg/L(超標1.67倍)。6月21日,泰州市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7月10日后督察時,監測結果顯示,總排口廢水COD80mg/L(超標0.60倍),懸浮物38mg/L(超標2.80倍),氨氮7.6mg/L(超標0.52倍),總磷0.664mg/L(超標0.32倍),總氮22.2mg/L(超標0.48倍)。7月16日,泰州市環保局再次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11月21日,泰州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共計罰款380萬元。
三十二、江蘇上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4月11日,泰州市姜堰區環保局對江蘇上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燃煤鍋爐正在使用,配套的水膜除塵器噴淋水泵已拆除,噴淋設施不能正常運行。7月6日,泰州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40萬元。7月20日,泰州市環保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三十三、泰州市巾被廠有限公司超標排污案
6月15日,泰州市環保局對泰州市巾被廠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鍋爐正在運行,監測結果顯示,鍋爐排放煙氣林格曼黑度為2級,廢氣超標排放。6月21日,泰州市環保局下達查封決定,對該公司鍋爐予以查封。7月18日,泰州市環境保護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泰州市巾被廠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超標排放污染物,處罰款50萬元。
三十四、句容玉明化工有限公司私設暗管案
4月9日,鎮江市環保局會同句容市環保局對句容玉明化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污水池東北側有一暗管,將廢水通過暗管外排。7月10日,句容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40萬元。8月1日,句容市環保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三十五、鎮江茂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6月22日,鎮江市丹徒區環保局對鎮江茂源化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工業水楊酸等項目配套污染防治設施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9月19日,丹徒區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茂源化工立即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30萬元。
三十六、丹陽龍江鋼鐵有限公司篡改數據案
6月14日,丹陽市環保局對丹陽龍江鋼鐵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軋鋼加熱爐工段未建設配套廢氣處理設施,焦炭、原料轉運庫未建設除塵設施,球團、焦炭等部分物料露天堆放。6月25日,鎮江市環保局會同公安局檢查發現,該公司多次篡改在線監測系統系數,干擾自動監測數據。6月27日,丹陽市公安局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立案調查,5名涉案人員被依法刑事拘留。10月22日,丹陽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未驗先投等環節違法行為共處罰款120萬元。
三十七、江蘇聚成金剛石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8月10日,宿遷市環保局對江蘇聚成金剛石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金剛線項目未經驗收擅自投產,金剛砂電鍍項目未批先建。11月1日,宿遷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其未驗先投等環節違法行為處罰款80.41萬元。
三十八、宿遷華虹電子工業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7月5日,宿遷市宿豫區環保局對宿遷華虹電子工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接管排口廢水COD822mg/L(超標1.64倍);雨排口廢水COD171mg/L(超標1.71倍)。8月22日,宿豫區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超標排污的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30萬元。
三十九、宿遷長彩工貿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6月14日,宿遷市環保局對宿遷長彩工貿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染色成型項目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生產廢水未經處理外排。6月14日,宿遷市環保局下達查封決定,對該公司高溫染色機配電柜實施查封。6月15日,宿遷市環保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7月3日,宿遷市環保局下達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未經驗收擅自投產等環境違法行為共處罰款30萬元。
四十、揚州市潔源排水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4月27日,原省環境保護廳委托南京市環境保護局對揚州市潔源排水有限公司湯汪污水處理廠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總排口廢水總磷濃度為2.08mg/L(超標1.1倍)。5月16日,原省環境保護廳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其立即改正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6月4日,原省環境保護廳后督察時,湯汪污水處理廠已完成提標改造,高效沉淀池(用于進一步去除總磷)已投用,外排廢水總磷濃度為0.25mg/L。8月27日,原省環境保護廳下達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超標排污的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