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證件辦理指南
江蘇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編印
二0一六年七月
前 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有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安部關于公民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有關規定,我總隊就群眾日常關心的辦理出入境證件的相關政策常識、辦理程序、提交材料等內容作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以問答的方式對出入境證件申辦和相關注意事項進行解釋說明,力求全面、準確、細致、實用,以方便申請人辦理出入境證件。同時,就公民在出入境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有關事項及出入境證件使用、保管等常識予以說明和提醒,注意尊重前往國家和地區的有關法律法規及風土人情、風俗習慣等,以維護出入境法律法規的尊嚴和正常的出入境秩序,保證出入境旅途平安、順暢。
目 錄
一、出入境證件及管理
(一)護照…………………………………………………(3)
(二)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13)
(三)前往港澳通行證……………………………………(28)
(四)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32)
(五)境外人員停居留證件及管理………………………(46)
(六)口岸簽證、一次性臺胞證、出入境通行證………(59)
二、其他與辦理出入境證件相關事項……………………(63)
三、打擊破壞出入境秩序違法犯罪行為…………………(65)
四、出國(境)有關注意事項……………………………(70)
一、出入境證件及管理
(一)護照
1、什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我國護照的種類有哪些?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我國護照的種類:護照分為普通護照、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
2、普通護照的用途是什么?
答:普通護照用于公民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活動。
3、普通護照主頁包括哪些內容?
答:普通護照主頁的登記項目包括:護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的簽發日期、有效期、簽發地點和簽發機關。
4、普通護照的有效期是多少?
答: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為:護照持有人未滿十六周歲的為五年,十六周歲以上的為十年。
5、普通護照簽證頁的功能有哪些?
答:普通護照簽證頁是護照的一部分,用于粘貼簽證、供有關出入境、邊檢、移民部門加蓋出入境驗訖章或作有關出入境事宜的記載等。
6、普通護照備注頁有什么用途?
答:普通護照備注頁是護照的一部分,用于給發證機關加注相關信息。
7、普通護照加注有哪些種類?各類別加注申請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普通護照持有人所持護照的記載事項發生變更時,應當持相關證明材料,向護照簽發機關申請護照變更加注。
普通護照的加注分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換發加注、補發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類。
曾用名加注:對于戶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護照持有人可以申請曾用名加注。
辦理曾用名加注,申請人需提交《申請表》、有效普通護照(同時申請護照和曾用名加注的除外)、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姓名加注:具有繁體漢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標準漢語發音姓名的普通護照持有人,可以申請辦理姓名加注。
辦理姓名加注,申請人需提交《申請表》、有關證明材料、有效普通護照(同時申請護照和姓名加注的除外)、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換發加注:辦理換發加注,申請人需提交制證照片、《申請表》、居民身份證、原普通護照以及規定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
補發加注:對普通護照損毀、遺失、被盜申請補發普通護照的,申請人需提交制證照片、《申請表》、居民身份證以及規定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
曾持照加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重新辦理普通護照手續時,應當同時辦理曾持照加注,加注護照號碼為最新失效的普通護照。應申請人申請,還可以同時在該加注項上打印其他兩個曾持普通護照的號碼。
普通護照持有人在辦理普通護照后,另行申請曾持照加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經核實其曾持照情況后,應當在其現持普通護照上加注多本曾持護照號碼,一個曾持照加注項上可以加注不超過3個(含)曾持護照的號碼。
對于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申請加注:申請人應向其暫住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表》、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外定居的有效證明、有效普通護照。
8、辦理普通護照向哪里申請?需要提交何材料?
答: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普通護照。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居民身份證、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還應當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江蘇省戶籍居民(不包括現役軍人)在本省各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普通護照申請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即可辦理。國家工作人員還應當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江蘇省居住證持有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向居住地的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普通護照申請。 持居住證在江蘇省內不實行異地辦證。
9、普通護照可否由他人代為申請?
答:普通護照不得由他人代為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有關規定,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普通護照。
10、未成年人如何申辦普通護照?是否可以代辦?
答:對于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一方監護人陪同申請,還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提交居民戶口簿。
未成年人申請護照不得委托他人代辦。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11、國家工作人員、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能否申請護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國家工作人員除按照規定提交制證照片、《申請表》、居民身份證外,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證明。現役軍人向其所屬部隊駐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制證照片、《申請表》以及具有審批權的軍隊系統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以及本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等)。
12、普通護照在國內遺失、毀損、被盜后如何補辦?在國外遺失、毀損、被盜后如何補辦?
答:護照在國內遺失、毀損、被盜后,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補辦申請。
符合公安部規定的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普通護照規定條件的,可以按相應規定向有關地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江蘇省居住證持有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向居住地的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持居住證在江蘇省內不實行異地辦證。
護照在國外遺失、毀損、被盜后,由本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補辦申請。
短期出國的公民的在國外發生護照遺失、被盜或者損毀不能使用等情形,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13、什么情形下申請人可以提出換發普通護照申請?
答:對普通護照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換發普通護照的申請:
(1)普通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2)普通護照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3)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的;
(4)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紋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認可的其他情形。
14、普通護照即將到期如何申領新的證件?
答: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普通護照即將到期申請護照換發的,申請人需提交原普通護照,并按照規定提供制證照片、《申請表》、身份證以及規定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未滿16周歲人員、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人員、軍人)。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的,需提交《申請表》,以及原普通護照、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普通護照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無需提交相關材料;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的需提交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證明材料,例如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為其辦理簽證時需要護照有一定期限有效期(1年或2年以上)的證明等。
15、普通護照資料變更如何申領新的證件?
答: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普通護照因護照資料內容變更申請護照換發的,申請人需提交原普通護照,并按照規定提供制證照片、《申請表》、身份證以及規定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未滿16周歲人員、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人員、軍人)。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的,提交戶口簿。
16、普通護照簽證頁即將用完如何申領新的證件?
答: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普通護照因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申請護照換發的,申請人需提交原普通護照,并按照規定提供制證照片、《申請表》、身份證以及規定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未滿16周歲人員、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人員、軍人)。
17、持舊版普通護照如何申領新的電子護照?
答:舊版護照在有效期內的可以繼續使用,如果符合換發條件,可以依據以下規定辦理。
對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普通護照申請護照換發的,申請人需提交原普通護照,并按照規定提供制證照片、《申請表》、身份證以及規定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未滿16周歲人員、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人員、軍人)。
18、普通護照過期后如何申領新的證件?
答:申請人所持普通護照因過期失效,可以重新申請普通護照,申請人需按照規定提供制證照片、《申請表》、身份證以及規定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未滿16周歲人員、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人員、軍人)。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后因普通護照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的,暫住地的受理機構應當要求其提交《申請表》,以及原普通護照、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19、普通護照換發后,原護照是否退還申請人?護照過期失效,在有效期內的簽證如何處理?
答: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公民換發普通護照時,應當宣布原普通護照作廢。換發舊版普通護照時,應當將公民原普通護照右上角裁去;原普通護照上有前往國有效入境許可的,可將封底、封面右上角裁去,退還本人,特別注意不要裁去有有效入境許可的那一頁。
對于電子普通護照,應當裁去申請人原普通護照封面、資料頁的右下角(不能破壞簽名),并將封底裁至芯片圖樣處后,退還申請人。同時辦理換發加注手續。
護照過期失效后,對于在有效期內的簽證是否仍然能使用,因目前多數國家的操作方式并不一樣,有的是可以在換發護照后,同時持新、舊護照及舊護照上的簽證一起使用,有的則要去外國駐華使領館將舊護照上的簽證“移”到新護照上方能使用等,建議具體咨詢簽證簽發國駐華使領館。
20、如何穩妥保管普通護照?護照上能蓋紀念戳或做標記么?
答:(1)非用不隨身攜帶護照。護照不用時應當存放在防水、防火、防盜的地方。
(2)將護照復印一份,與護照分開存放,以備護照遺失后及時補辦使用。
(3)外出旅行確需攜帶護照時,注意應當隨身攜帶,不要將護照放在車內等地方。
(4)不能將護照作為抵押品或者代用品。
在護照內頁蓋紀念戳或者做標記都可能被國境外邊防檢查、移民部門視作私自涂改從而導致護照失效。
21、普通護照辦好后就可以去擬定前往國么?還需要辦理其他什么手續?
答: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22、對我國普通護照免簽證及落地簽的國家有哪些?
答:(1)簽訂互免普通護照簽證協議的國家(7個):圣馬力諾、毛里求斯、塞舌爾、斐濟、巴哈馬、格林納達、湯加。
(2)單方面允許中國公民免簽入境的國家和地區(14個):薩摩亞、海地、牙買加、多米尼克、安提瓜和巴布達、印度尼西亞、韓國濟州道地區、美屬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塞班島)、英屬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英屬南喬治亞和南桑威奇群島、法屬波利尼西亞、法屬留尼汪、厄瓜多爾、摩洛哥。
(3)單方面允許中國公民辦理落地簽證的國家和地區(36個):馬爾代夫、文萊、科摩羅、帕勞、緬甸、東帝汶、巴林、約旦、阿聯酋、印度尼西亞、老撾、黎巴嫩、尼泊爾、斯里蘭卡、泰國、土庫曼斯坦、伊朗、越南、埃及、多哥、佛得角、幾內亞比紹、科特迪瓦、馬達加斯加、馬拉維、坦桑尼亞、烏干達、圭亞那、英屬圣赫勒拿、圖瓦盧、瓦努阿圖、柬埔寨、孟加拉國、毛里塔尼亞、阿塞拜疆、蘇里南。
以上統計截止2016年6月25日。
23、普通護照收費是多少?辦理時限是多少?
答:普通護照簽發機關可以收取護照的工本費、加注費。工本費200元/本;加注20元/個。
普通護照的辦證時限規定為10個工作日。
特別情況:(1)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普通護照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在30日內予以簽發。
(2)居住證持有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向居住地的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普通護照申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受理申請后的30日內簽發。
24. 公民有急事要出國,可以加急辦理普通護照么?辦理時限是多少?
答:公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請加急辦理普通護照:
(1)出國奔喪、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國留學開學日期臨近的;
(3)前往國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
(4)省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
對經批準的,在5個工作日內審批簽發并制作普通護照。
25、華僑如何辦理普通護照?
答: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后申請換發或者補發普通護照或因普通護照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的,由本人向暫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表》,以及原普通護照(補發申請除外)、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二)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
26、什么是往來港澳通行證?有何用途?
答:往來港澳通行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機關簽發給中國內地居民因私事往來香港或澳門地區的旅行證件,用于內地居民因私事往來香港、澳門地區。
27、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主頁內容包括哪些?
答:往來港澳通行證主頁的內容包括:證件號碼、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照片、簽發日期、有效期、簽發地點、簽發機關等。
28、現在使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有哪兩種類型?有效期分別是多少?
答:有2000版往來港澳通行證(本式)和2014版往來港澳通行證(卡式)兩種類型。前者有效期為5年;后者有效期分為5年和10年兩種(有效期為5年的往來港澳通行證發給申請時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有效期為10年的往來港澳通行證發給申請時16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
29、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頁用途有哪些?
答: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頁是證件的一部分,是粘貼簽注的頁面,主要用于粘貼簽注及供口岸檢查機關加蓋印章時使用。
30、內地居民因哪些事由可以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
答:內地居民因探親、商務、團隊旅游、個人旅游、逗留、其他(因治病、奔喪、探望危重病人、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等事由可以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
31、可以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單獨辦證需要注意的事項?
答:可以,申請人可按需單獨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居民身份證;(3)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4)如系國家工作人員、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申請還需提交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如果申請了往來港澳通行證而未申請相應的簽注,務必在出境前,先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往來港澳的相應簽注,否則無法出境。
32、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向哪里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需要提交何材料?
答: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應向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規定提交申請:
(1)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商務簽注,向本人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2)內地居民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逗留簽注,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含,下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3)軍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向部隊或者工作單位駐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4)內地居民持逗留簽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逗留簽注(包括同時補、換發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在香港申請赴澳門其他簽注,可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
(5)內地居民持逗留簽注赴澳門后,在澳門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逗留簽注(包括同時補、換發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在澳門申請赴香港其他簽注,可向廣東省公安廳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
符合公安部規定的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辦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條件的,可按照規定向有關地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居住證持有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可向居住地的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深圳“一年多次”個人旅游簽注除外)申請。
內地居民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所需要提交的材料:(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居民身份證;(3)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的,還須提交居住證。
33、往來港澳簽注的種類有哪些?簽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數分別是如何規定的?
答:往來港澳簽注分為6個種類:探親(T)、商務(S)、團隊旅游(L)、個人旅游(G)、逗留(D)和其他(Q)。
(1)探親簽注(T)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的,可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簽發3個月多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
申請赴港澳地區探望配偶且與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簽發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難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準,可以簽發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
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可隨同申請,對隨同申請人可簽發與主申請人有效期、有效次數相同的探親簽注。
(2)商務簽注(S)
①已備案的企業機構人員,根據備案規定,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多次簽注、1年多次簽注(赴澳門簽注除外),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②未備案的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3)團隊旅游簽注(L)
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申請赴澳門,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4)個人旅游簽注(G)
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申請赴澳門,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5)逗留簽注(D)
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以及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人員,簽發多次簽注;簽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進入許可的最長有效期簽發。持證人應當按照香港進入許可的規定入出香港。
赴澳門隨任、就學、就業以及就業人員的親屬,簽發多次簽注。赴澳門隨任,簽注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駐澳門內派人員未成年子女隨任身份證明表》上的擬申請簽注有效期簽發;赴澳門就學,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批準的學習期限簽發,但最長不超過1年。赴澳門就業,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或者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社會文化司批準的期限簽發。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批準的期限簽發。持證人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澳門逗留許可有效期。
(6)其他簽注(Q)
可以根據事由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有特殊情形確需多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門的,可簽發3個月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34、哪些情況可以申請“團隊旅游”簽注?提交哪些材料?
答:參加國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團隊赴香港或者澳門旅游的,申請“團隊旅游”簽注(L)。
所需提交的材料: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往來港澳通行證。免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的,還須提交居住證。
35、哪些情況可以申請赴港澳“個人旅游”簽注?提交哪些材料?
答:開放赴港澳個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戶口居民、居住證持有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可以申請“個人旅游”簽注(G)。
所需提交的材料:(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往來港澳通行證。免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的,還須提交居住證。
36、我省有哪些城市是赴港澳“個人旅游”試點城市?
答:目前我省有3個城市是赴港澳“個人旅游”試點城市:南京、蘇州、無錫。
37、非赴港澳“個人旅游”試點城市的戶籍居民可否申請赴港澳“個人旅游”簽注?
答:在我省的赴港澳“個人旅游”試點城市,居住證持有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可以在居住地申請赴港澳“個人旅游”簽注。
38、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親屬的范圍?申請何類簽注?提交哪些材料?
答:探望親屬范圍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
赴香港或澳門探望親屬,申請探親(T)簽注。
所需提交的材料:(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往來港澳通行證;(3)能證明相應親屬關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公安派出所證明、親屬關系公證書;(4)親屬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提交親屬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