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昆山市產業發展負面清單(試行)
1. 禁止《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等法律法規及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
2. 禁止化工園區外(除重點監測點化工企業外)一切新建、擴建化工項目。化工園區外化工企業(除重點監測點化工企業外)只允許在原有生產產品種類不變、產能規模不變、排放總量不增加的前提下進行安全隱患改造和節能環保設施改造。禁止設立化工園區內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善或長期不能穩定運行企業的新改擴建化工項目。
3. 禁止在化工園區外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學品的項目。
4. 禁止《危險化學品名錄》所列劇毒化學品、《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所列化學品生產項目。
5. 禁止在化工企業周邊建設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目。
6. 禁止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新增產能項目。
7. 禁止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項目,禁止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
8. 禁止不符合行業標準條件的合成氨、對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氫、輪胎等項目。
9. 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指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昆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昆山綜合保稅區、江蘇昆山花橋經濟開發區、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
10. 禁止水泥、石灰、瀝青、混凝土、濕拌砂漿生產項目。
11. 禁止平板玻璃產能項目。
12. 禁止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項目。
13. 禁止染料、染料中間體、有機染料、印染助劑生產項目(不包括鼓勵類的染料產品和生產工藝)。
14. 禁止電解鋁項目(產能置換項目除外)。
15. 禁止含有毒有害氰化物電鍍工藝的項目(電鍍金、銀、銅基合金及予鍍銅打底工藝除外)。
16. 禁止互聯網數據服務中的大數據庫項目(PUE值在1.4以下的云計算數據中心除外)。
17. 禁止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項目(范圍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類、餐飲具類)。
18. 禁止年產7500噸以下的玻璃纖維項目。
19. 禁止家具制造項目(利用水性漆工藝除外;使用非溶劑性漆工藝的創意設計家具制造除外)。
20. 禁止繅絲、棉、麻、毛紡及一般織造項目。
21. 禁止中低端印刷項目(書、報刊印刷除外;本冊印制除外;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中涉及金融、安全、運行保障等領域且使用非溶劑型油墨和非溶劑型涂料的印刷生產環節除外)。
22. 禁止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項目。
23. 禁止生產、使用產生 “三致” 物質的項目。
24. 禁止使用油性噴涂(噴漆)工藝和大量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的項目。
25. 禁止產生和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項目(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要求的除外)。
26. 禁止經主管部門會商認定的屬于高危行業的項目(金屬鑄造企業、涉及爆炸性粉塵的企業、涉氨制冷企業)。
27. 禁止其他經產業主管部門會商認定的排量大、耗能高、產能過剩項目。
昆山環評公司小編整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