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公司變更監事需要提交如下材料: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規范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備案事項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3.備案事項證明文件。
◆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有關董事、經理、監事任職發生變動的文件。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決定或股東會決議,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創立大會會議記錄)。對《公司法》和章程規定公司組織機構人員任職須經董事會、監事會等形式產生的,還需提交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監事簽字的監事會決議等相關材料。
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太倉注冊公司提醒您注意一下事項: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太倉注冊公司修改章程等有關事項申請備案的適用本規范。其中,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解散、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申請清算組成員備案適用本規范。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進入破產程序的,不適用本規范。
2.公司備案與公司有關變更登記同時申請時,可一并提交有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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