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稅務網上辦稅系統2019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由太倉代理記賬小編整理如下:
一、【事項描述】
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 500 萬元規定標準且不經常發生銷售貨物、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勞務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
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二、【報送資料】
序號 材料名稱 數量 備注
1 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情況說明 2 份
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
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
標準的,不需要向主管稅
務機關提交書面說明
三、【辦理渠道】
1.辦稅服務廳(場所)
2.電子稅務局、移動終端、自助辦稅終端
四、【辦理時限】
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稅務機關受理后即時辦結。
五、【辦理結果】
稅務機關反饋《稅務事項通知書》。
六、【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
關跑一次。
3.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 500 萬元規定標準的自然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
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5.納稅人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在申報期結束后 15 個工作日內辦理。
6.辦稅服務廳地址、電子稅務局網址,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或撥打
12366 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七、【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
第 43 號)
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
稅〔2016〕36 號)
5.《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
〔2018〕33 號)
6.《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
稅務總局公告 2015 年第 18 號)
7.《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
稅務總局公告 2018 年第 6 號)
8.《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
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8 年第 1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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