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代理記賬-CA無法進入無法清卡常見異常處理(四):登記認定類
1、從納稅人端申請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業務,流程中系統設置上傳圖片大小不能超過3M,建議提高圖片大小上限。
答:考慮到平臺服務器承受的壓力問題,將上傳圖片大小限定在3M以內,有助于數據的保存和平臺的正常運行。
2、從納稅人端申請“一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征收資格”認定,申請成功,但流程中沒有圖片上傳按鈕,建議追加設置。
答:此問題已經提交項目組,目前正在研究當中,后期可能會進行相應的調整、設置。
3、稅務登記-單位納稅人設立登記、個體經營納稅人設立登記、臨時經營納稅人設立登記”設置在“已辦理稅務登記證”,用戶界面內無任何意義,建議調整到“未辦理稅務登記證”登陸用戶界面中。
答:針對國家正在推行的一證一碼,待一證一碼上線后再考慮界面調整,目前采用這種告知類方式。
稅收優惠類
1、納稅人端辦理“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抵減增值稅”備案業務時,需要上傳兩張圖片,分別是“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而納稅人已在窗口備案過技術維護費,現只需要備案專用設備費用的情況下,只上傳一張圖片,不能通過。建議修改此項不監控。
答:目前在安徽省網上稅務局只能辦理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備案,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備案已經從安徽省網上稅務局拿掉,開始調試接口,計劃9月1日以后的發票能實現自動備案。
2、納稅人首次減免稅備案登記表申請后,稅務機關人員審核發現其不符合規定或資料不齊全,采取“不予受理”,后納稅人第二次重新提交申請,待稅務人員登錄安徽省網上稅務局稅務端卻不能受理,系統提示“該納稅人已有相同的表證單書在批,不能受理相同的表證單書”。
答復:針對這個問題,項目組已提交研發排查解決。
3、消費稅優惠辦理,平臺關于優惠事項的選項不夠完整,財稅2015年16號文:一、將電池、涂料列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具體稅目注釋見附件),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收,適用稅率均為4%。二、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又稱“氫鎳蓄電池”或“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免征消費稅。2015年12月31日前對鉛蓄電池緩征消費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對鉛蓄電池按4%稅率征收消費稅。另可以增加一條“其他減免原因”,對應政策和內容留白可供納稅人填寫,以便有新政策出臺納稅人需要備案時,平臺更新不及之用。
答:這屬于新增業務,正在梳理需求,待需求確認后提交研發修改完善平臺功能
數據接口類
1、平臺與CTAIS數據接口較少,目前平臺僅有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等業務可寫入CTAIS。而類似“減免稅備案”、“變更登記”等其余業務事項,由于省局未將“網上辦稅廳業務申請信息處理”賦予CTAIS生產系統,導致平臺數據仍然無法寫入CTAIS,納稅人在平臺申請后,仍需根據稅務機關反饋結果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人員在平臺辦結業務后仍需再次在CTAIS操作、工作量在推行初期不僅沒有減輕,反而加重了納稅人和稅務人員的負擔,這顯然是與平臺開發設計的目的相悖的。
答:省局信息中心已經將權限下發到各地,請與當地信息中心聯系賦權
2、受理即辦事項中“財務會計報告報送”業務,對納稅人而言在網上直接提交即已辦結,但對于稅務部門而言,仍需要采取手工方式在安徽省網上稅務局中定期查詢并轉錄入CTAIS,建議盡快采取開放CTAIS接口,數據自動導入的方式解決。
答:項目組已將接口需求提交省局信息中心,并報總局完善CTAIS接口
3、針對安徽省網上稅務局申請的變更登記業務,在安徽省網上稅務局受理后,CTAIS中登記信息變更不成功的問題?
答:安徽省網上稅務局受理變更登記業務是通過CTAIS提供的數據接口向CTAIS寫入數據方式實現變更登記。經查,安徽省網上稅務局受理的變更通過CTAIS“網上辦稅廳非文書類業務申請信息處理”模塊將變更信息寫入CTAIS中DJ_BG表,但未寫入DJ_NSRXX和DJ_NSRXX_KZ表,導致在CTAIS中查詢不到變更后的信息。針對該問題項目組已與省局信息中心聯系,提請稅務總局完善CTAIS數據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