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蘇州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申領流程昆山環評整理如下:
一、許可證首次申請材料
1.縣(市、區)環保部門預審意見(公函)、預審表。
2.《江蘇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書》(含電子檔)。
3.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名稱核準的相關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
4.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審批意見(含電子文件)。
5.三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資質證明(學歷證書、技術資格證書等)及簽訂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材料。
6.申請單位與危險廢物運輸單位簽訂的委托運輸合同(或掛靠合同)及其危險廢物運輸單位資質。
7.包裝工具、中轉及貯存設施、設備的清單、說明及照片。
8.處置(包括預處理)設施設備、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的清單、說明及照片。
9.實驗室儀器清單、說明及照片。
10.危險廢物處置、利用工藝說明。
11.申請單位產生的危險廢物、廢水等委外處置協議。
12.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文本和污染防治管理措施文本及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安全保衛制度、轉移聯單及危險廢物轉移網上報告制度、操作規程、接收廢物的控制措施、經營記錄簿及經營情況網上報告制度、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管理措施,人員安全、環保培訓制度。
13.消防、建筑質量等的驗收報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試生產材料。
14.環境監測方案(含電子檔)及其備案意見。
15.委托環境監測協議。
16.應急預案(含電子檔)及備案意見。
17.環境污染責任險證明材料。
18.試運行計劃(含環境保護設施試運行計劃)。如申請類別有行業環境管理要求的,提供與行業管理要求對照說明材料。
19.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意見或排污許可證(新建企業不需提供)。
2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提供依法取得的填埋場所的土地使用權屬證明)。